八月卅一日晚上的亞瑟艾許球場,大坂直美對札哈羅娃的首輪比賽打到一半,主審突然暫停比賽,拿起麥克風要求包廂觀眾安靜。賽後有影片解釋了事情來由,原來是位穿著圓點洋裝的女子,在比賽進行中開著環形補光燈自拍;另外還可以看到豪華包廂裡整排網紅背對球場,正在錄製品牌宣傳影片,球賽只是用來打卡的背板。 大坂直美賽後說,「來到運動賽事就要尊重這項運動,先知道球場禮儀,是待人處事的常識」。她還特別提到,以微小差距輸球的對手札哈羅娃,真的有受到包廂喧鬧的干擾。 令人驚訝的是,這些不速之客,很多是主辦單位請來的。美國網球協會前年首度發給「內容創作者」五十四張採訪證,結果換來超過五百萬次社群互動。於是他們見獵心喜,今年邀請對象加碼到將近百人,此外不少豪華品牌另外招待自家網紅進場。病毒式行銷成效反映良好,去年進場人數突破一一四萬,紀念品銷售成長近三成。單杯要價廿三美元的招牌調酒是網紅拍片必備,竟然因此賣出七十三萬八千杯,光是這款酒的營收就超過一千七百萬美元,主辦單位今年還放話要賣九十萬杯。 成功行銷的代價,是看球體驗的改變,甚至連球場的氣味,也受到新觀眾的影響。法國老將馬納里諾說,「球場上聞得到大麻味,這裡愈來愈像動物園」,球員抱怨比賽進行中觀眾就能在看台隨意走動;白俄羅斯球后莎芭蓮卡也在比賽中向主審要求暫停,「天啊,到處都是,整個球場都是大麻味」。 不僅看台被網紅占據,賽程也是用網路流量做優先考量。菲律賓新星艾亞拉世界排名十八,社群追蹤者數以百萬計,因此連續兩輪被排進第二大的阿姆斯壯球場,可是二○二二年美網冠軍斯威雅蒂,生涯贏過六座大滿貫,卻被放到比較小的場地。 有球迷寫了公開信給主辦單位,她懷念的是全場同時屏息、同時歡呼、同時嘆息的年代,每個人都緊盯球場,經歷著相同的比賽體驗。現在看台充滿根本不看比賽的人,還有來自四面八方的噪音,昔日看球的魔幻感覺已經找不回來了。 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真正靠比賽維生的職業球員不能參加溫布頓、澳洲、法國,還有美國網球大賽,因為這些被稱作年度四大賽的賽事只對業餘選手開放。一直到一九六八年,網壇終於讓業餘與職業同場競技,從此稱作「公開賽」,名稱的本意,是讓網球最高殿堂,向所有真心打球的人敞開大門。 結果,再過了半個多世紀,美國公開賽把門更加敞開,走進來的是補光燈、環形腳架跟品牌業配。昔日被擋在門外的,是把網球當作生命的職業選手,現在被網紅擠出場外的,卻是把網球...
從八○年代開始,運動品牌的地位就出現明顯差距。歷史悠久的愛迪達、彪馬、亞瑟士、匡威這些公司都不敵新生代的耐吉。尤其在霍華.懷特與喬丹創造出專屬產品線之後,一九八六年耐吉年度銷售額就超越一億美金,落後的愛迪達要在十三年後才達到相同規模。
不過,近幾年來,愛迪達全球市佔率卻以非常快的速度擴張。去年度愛迪達北美銷售額比前年多百分之二十五,相對於耐吉的百分之三成長率,是非常亮眼的成績。眼尖消費者應該也發現愛迪達在台灣市場奪下許多頂級選手的獨家贊助權,像林書豪、陳偉殷原本用的是耐吉產品,現在都變成愛迪達了。
業界分析師認為當下品牌消長的關鍵在於「消費者對高科技與增進表現的需求逐漸降低,他們越來越在乎產品的造型,而愛迪達在這方面一向比較積極」。年輕族群喜歡產品多點客製化的選擇,這部分也是愛迪達佔了上風。
雖然兩大廠牌銷售額仍然有倍數的差距,由於競爭再度白熱化,連帶影響到消費者的生活習慣。光是在最近幾個月,我就有好幾次被美國同事或朋友問到「你今天怎麼穿這樣啊?」每回聽到那些質問的語氣,都得先確定自己有記得穿上褲子才出門(這類噩夢應該大家都作過吧),然後發現讓他們難以忍受的穿著,竟是愛迪達跟耐吉商品的混搭,而且通常只是穿在襯衫裡的緊身上衣跟球鞋分屬兩個廠牌,不留意根本不會察覺。
後來讀到《GQ》雜誌去年的專文討論「品牌混搭六大戒律」,戒律第一條赫然就是「絕對不可以同時出現耐吉與愛迪達」,時尚專家說「你不會穿塞爾提克球衣卻戴湖人隊的帽子,也不會穿滾石合唱團T恤然後罩著披頭四外套吧」。很顯然的,不僅是接受贊助的運動員不能穿錯敵牌產品,連一般消費者都要特別留意身上品牌混搭的界線。《GQ》文章還特別提到其他運動廠牌都沒有問題,唯獨愛迪達跟耐吉之間一定只能選一種。
就像過去人們知道該避免紅配綠像聖誕樹的穿搭,原來愛迪達也不能配耐吉呢。不知道這是誰發明的規定,反正,世界上莫名其妙的事情,就這樣又多了一件。
不過,近幾年來,愛迪達全球市佔率卻以非常快的速度擴張。去年度愛迪達北美銷售額比前年多百分之二十五,相對於耐吉的百分之三成長率,是非常亮眼的成績。眼尖消費者應該也發現愛迪達在台灣市場奪下許多頂級選手的獨家贊助權,像林書豪、陳偉殷原本用的是耐吉產品,現在都變成愛迪達了。
業界分析師認為當下品牌消長的關鍵在於「消費者對高科技與增進表現的需求逐漸降低,他們越來越在乎產品的造型,而愛迪達在這方面一向比較積極」。年輕族群喜歡產品多點客製化的選擇,這部分也是愛迪達佔了上風。
雖然兩大廠牌銷售額仍然有倍數的差距,由於競爭再度白熱化,連帶影響到消費者的生活習慣。光是在最近幾個月,我就有好幾次被美國同事或朋友問到「你今天怎麼穿這樣啊?」每回聽到那些質問的語氣,都得先確定自己有記得穿上褲子才出門(這類噩夢應該大家都作過吧),然後發現讓他們難以忍受的穿著,竟是愛迪達跟耐吉商品的混搭,而且通常只是穿在襯衫裡的緊身上衣跟球鞋分屬兩個廠牌,不留意根本不會察覺。
後來讀到《GQ》雜誌去年的專文討論「品牌混搭六大戒律」,戒律第一條赫然就是「絕對不可以同時出現耐吉與愛迪達」,時尚專家說「你不會穿塞爾提克球衣卻戴湖人隊的帽子,也不會穿滾石合唱團T恤然後罩著披頭四外套吧」。很顯然的,不僅是接受贊助的運動員不能穿錯敵牌產品,連一般消費者都要特別留意身上品牌混搭的界線。《GQ》文章還特別提到其他運動廠牌都沒有問題,唯獨愛迪達跟耐吉之間一定只能選一種。
就像過去人們知道該避免紅配綠像聖誕樹的穿搭,原來愛迪達也不能配耐吉呢。不知道這是誰發明的規定,反正,世界上莫名其妙的事情,就這樣又多了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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