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九世紀的記錄與神話化
美國棒球文學的起點,不是小說,也不是詩,而是新聞報導。
十九世紀下半,美國社會在南北戰爭結束後進入工業化與現代化階段,棒球逐漸成為都市休閒的一部分,而文學書寫也從紀實與報導角度開始萌芽。最早的重要人物是被譽為「棒球之父」的亨利・查德威克(Henry
Chadwick)。他不只是寫作棒球,更建立了理解棒球的語言。他所奠定並推廣的記分卡、打擊率與投手自責分率(ERA)等統計方式,不但塑造了球賽的邏輯,也給了未來作家分析與敘述的基礎。
這種以觀察與紀錄為主的文字並非純粹文學,但它為棒球的神話創造了第一層敘述背景。1870年代報章中的賽事報導開始加入英雄式語言:誰是最英勇的打者、哪支隊伍「以驚天一擊扭轉乾坤」,這些誇飾性語彙漸漸滲入國民敘事,尤其在1907年棒球被正式定位成「國民娛樂」(National
Pastime)後,棒球書寫開始帶有一種建國精神的色彩。
另一個重要的神話構築來自關於陸軍少將阿布納.道布戴(Abner
Doubleday)的傳說。雖然他其實與棒球的發明毫無關聯,當代學界共識是棒球源流更接近英式棒球(
rounders)與板球。但在1905年,由前國家聯盟總裁亞伯拉罕・米爾斯(Abraham
Mills)領導,並由亞伯特・斯波丁(Albert
Spalding)資助的米爾斯委員會,仍堅決宣稱是道布戴在紐約州古柏鎮「創造」了棒球。這個結論並未經過實證考察,完全建立於一封語意模糊的信件,卻迅速成為主流論述。這並非因為道布戴是真實的發明者,而是因為美國當時急需去歐化、純美式的文化象徵,神話就是如此誕生。
斯波丁本身是拿過兩百五十二勝的職棒投手,退役後成為體育用品商人,也是推動棒球全球化的關鍵人物。他的想法是一項運動若想成為「國球」,就不能只是場上的比賽,更必須具備可反覆敘述,教化後代,以及能被傳誦的神話。因此他積極透過出版與歷史改寫,讓棒球成為「美國精神」的具象化延伸,而道布戴神話正是這場文化建構的核心工程。
十九世紀的棒球書寫,往往充滿了道德寓言色彩,從報導走向故事,從統計走向象徵。早期小說與傳記文獻中,很多都像是斯波丁推廣的敘事文本,被用來教育年輕人如何成為好國民,如何從草莽拓荒文化轉型成工業時代的小螺絲釘,諸如遵守紀律、重視榮譽、公平競爭、減少個人主義等價值觀透過球場內外的畫面與轉述,被反覆重申內化。
這種「建國寓言型」的文學型態,也為日後的小說與詩歌打下了深厚的文化基礎。即便到了現代,許多棒球作品仍延續著初期神話風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二十世紀初的小說化與英雄敘事
當棒球從郊外草場走向專屬球場,它的故事也從新聞報導轉向文學小說。
1900年代初期,美國文學開始將棒球視為可以探討個人成長與道德選擇的載體。贊恩・葛雷(Zane
Grey)在1911年出版的《年輕投手》(The
Young Pitcher)描述一位大學投手如何在勝負、友情與誠信間掙扎,這部作品延續了十九世紀的道德寓言傳統,卻同時開啟了「成長小說」(Bildungsroman)的新篇章。棒球成為一種成年禮,男孩們透過比賽理解社會規則,也經歷了挫敗與責任。
但真正讓棒球小說獲得現代主義精神的是林・拉德納(Ring
Lardner)。他1916年發表的《你知道的,阿爾》(You
Know Me Al)以書信體寫成,模仿一位小聯盟投手「傑克・基奧(Jack
Keefe)」寫給家鄉朋友「阿爾」的信件,這種用球員第一人稱來揭露職業運動內部庸俗與滑稽的方式,被認為是美國現代主義文學的重要轉折點。拉德納筆下的球員不再是神話,而是帶著缺陷的人類。
同一時期,貝比・魯斯(Babe
Ruth)與泰・柯布(Ty
Cobb)等傳奇球星的崛起,將棒球選手塑造成超越凡人的形象。魯斯本人出版了《貝比・魯斯的棒球書》(Babe
Ruth's Own Book of Baseball),雖然文字平實,但作為一種「自我神化」的文本,涵蓋他從巴爾的摩少年感化院的棒球隊開始,到進入職業棒球的歷程,可以堪稱紀實性的成長小說,更清楚展現出二十世紀初對於英雄與成功的社會幻想。魯斯在場上擊出全壘打,在文字中也刻劃出美國夢。
這些英雄式書寫往往避談缺點與矛盾,反映出當時社會對運動員角色的期待:他們是典範,是戰後國族信心的象徵,也是移民階層孩子夢想的對象。甚至連小說家也無法完全逃脫這種想像。約翰・圖尼斯(John
R. Tunis)的《來自湯金斯維爾的小子》(The
Kid from Tomkinsville)因為深受歡迎,甚至變成系列叢書。這些在1940到1950年代出版的小說對球員內心掙扎有細膩描繪,並且保留了英雄主義核心,此外,完美地複製像是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Sherlock
Holmes stories)連載型出版模式,為作者本身創造出商業成功。
二十世紀初的棒球小說,是浪漫與現實的拉鋸戰。它們一方面建構神話,一方面用人性描繪來質疑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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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蕭條與戰後的文學成熟期
當整個國家陷入經濟困境時,棒球成了少數仍能凝聚人心的活動。1930年代的大蕭條,讓美國人對奇蹟的渴望前所未有地高漲,也讓棒球文學走向更加深沉的敘事方式。
伯納德・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在1952年出版的《天生好手》(The
Natural)被視為棒球文學的分水嶺。它融合神話、寓言與現實主義,講述擁有過人才華卻一再錯失機會的打者羅伊・霍布斯(Roy
Hobbs)的故事。這本小說不是勝利的頌歌,而是一場關於天賦、墮落與救贖的寓言。馬拉默德筆下的霍布斯是悲劇人物,他的揮棒不只是對球,也是對命運的反擊。這種將棒球書寫提升為現代文學手法的作品,顯示棒球小說不再只是娛樂或兒童讀物,而是一種可以承載嚴肅主題的形式。後來這部小說被改編成電影,勞勃・瑞福(Robert
Redford)飾演的霍布斯,更是深植球迷記憶。
同時期的另一經典,是馬克・哈里斯的《緩緩擊鼓》(Bang
the Drum Slowly)(1956)。它跟約翰・圖尼斯作品一樣是系列小說,是哈里斯棒球四部曲的第二部。全書以第一人稱敘述一位捕手與罹患絕症隊友之間的友誼,沒有驚天動地的比賽,也沒有英雄式逆轉,而是把焦點放在場下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連結。這部小說後來也被改編成電影,也讓更多人開始注意到,原來棒球的故事可以這麼安靜、這麼悲傷、這麼人性。
在這個階段,棒球文學的主角從「勝者」變成了「失敗者」或「旁觀者」,或者說,變成了生活的背景,變成了故事的載體。詹姆斯・法瑞爾(James
T. Farrell)、羅伯特・庫佛(Robert
Coover)等作家筆下的角色,常常是無法進入主流世界的小人物。雖然是棒球文學,主角卻可以像《世界棒球聯盟股份有限公司》(The
Universal Baseball Association, Inc., J. Henry Waugh, Prop.)一樣不是成功的棒球英雄,只是個孤獨的會計師,在自己創造的紙上棒球遊戲裡迷失。這個跟你我一樣的凡人沒有場上神話,在場下也被遺忘,但他們的故事卻最能打動讀者的心。這些作品像是在說棒球不是英雄的專利,它也屬於那些努力過卻沒成功的人。
戰後的美國社會,一方面進入冷戰秩序,另一方面也開始進行內部反思。棒球小說於是成為反映這種內在掙扎的鏡子。許多作品刻意避免大團圓或勝利結局,而是選擇開放式結局,留給讀者更多思考空間。
這個時期的棒球文學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完成了從「比賽」到「人生」的轉換。它不再只是描述球場,而是試圖解釋,為什麼我們在困境中還會繼續打球,還有,為什麼即使知道會輸,我們仍然需要站上打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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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族與社會:從傑基・羅賓森到民權運動
美國棒球文學若少了種族書寫,就像比賽裡缺了壘包。
1947年,傑基・羅賓森(Jackie
Robinson)登上布魯克林道奇隊,正式打破大聯盟的種族隔離制度。這不只是體育史的轉折,更成為文學書寫的關鍵主題。羅賓森的故事,後來在自傳、報導、小說與詩裡一再被重述。他不僅是一名球員,更是一面鏡子,映照出整個美國社會對種族的焦慮與轉變。
威廉・布拉許勒(William
Brashler)小說《賓果・朗的巡迴明星隊與摩托之王》(The
Bingo Long Traveling All-Stars & Motor Kings)藉一群黑人聯盟球員在美國中西部巡迴比賽的旅程,講述他們如何在制度之外創造自己的空間。這部作品後來改編成電影,成為美國黑人文化中極具代表性的運動文本。球場成了暫時的自由地帶,但球員的流動與逃逸,也訴說著邊緣者在主流社會中求生的掙扎。
棒球的種族問題並未因羅賓森上大聯盟而終結。在桂冠詩人唐納・霍爾(Donald
Hall)與名投手道克・艾利斯(Dock
Ellis)合著的《棒球國度裡的道克・艾利斯》(Dock
Ellis in the Country of Baseball)中,艾利斯作為一名有色人種投手,公然批評大聯盟內部的潛規則與偏見。他的毒舌與毒品成癮、才華與憤怒,交織成一幅矛盾的肖像:像他一樣的黑人球員雖然「被允許上場」,但卻不一定「被允許表態」。
這些文本中的黑人角色,往往不是社會楷模,而是帶著裂痕的人。像是艾利斯生涯最知名的球賽,是他記錯先發時間,竟然不小心在賽前服用LSD迷幻藥,卻投出無安打比賽的奇蹟。艾利斯不是完美人物,可是在民權運動扮演重要角色,1971年海盜隊在他主投的比賽首度出現九名先發球員沒有一個白人的歷史記錄,就是因他才有的創舉。這些非傳統英雄既想進入主流,又質疑主流的正當性。他們以球棒擊球,也以身體承受不公。正因如此,這些故事才如此強大。因為他們不是象徵,而是真實的人,願意冒險,也經常失敗。
而黑人聯盟(Negro
Leagues)的歷史也逐漸被補上。像大聯盟史上第一位非裔教練巴克・歐尼爾(Buck
O’Neil)的《我來得正是時候》(I
Was Right on Time)回憶錄,不只修補了歷史空白,也讓文學終於有機會用第一人稱聽見那些長久以來被壓低的聲音。而更早之前,羅伯特・彼得森(Robert
Peterson)的《只有球是白色》(Only
the Ball Was White》則第一次把黑人聯盟歷史以系統化形式呈現給大眾。這本書將散落在黑人報刊與口述記憶中的片段重新縫合,也是嘗試用文學彌補裂痕。
棒球在美國,從來不是一個純潔的比賽場域,它始終是種族、階級、文化與權力的交會點。也正因如此,棒球文學才能走得這麼深、寫得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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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詩與隱喻:安傑爾、霍爾與吉亞馬提
如果說棒球的比賽是九局的現實,那麼棒球的詩,便是介於時間與記憶之間的延長賽。
從1960年代開始,棒球逐漸成為文學家與詩人筆下的「寓言場」。這個時代的文學書寫,不再只著眼於球員的傳奇或賽事的戲劇性,而是轉向觀看比賽的經驗本身。球場成為情感的載體,而棒球則轉化為語言的象徵。
羅傑・安傑爾(Roger
Angell)是這股潮流的開端。他是《紐約客》(The
New Yorker)的資深編輯,寫棒球不為了輸贏,而是為了那一瞬間的純粹:「投手抬腿,觀眾屏息,陽光灑落草地」——安傑爾擅長捕捉這種無法用數據衡量的細節。他在70年代完成的《夏日遊戲》(The
Summer Game)與《五個球季》(Five
Seasons)被視為棒球散文的經典,不只是因為內容,而是因為他解釋了「為什麼我們仍願意看一場慢節奏的比賽」。
唐納・霍爾,詩人出身,卻把詩的語感帶進了棒球。除了艾利斯的自傳,他還留下了:「棒球讓我們明白,什麼事情既短暫又永恆」「在球場的綠色草皮上,我們暫時忘記時間會老去」。他筆下的球場不是舞台,而是悼念與記憶的場所,這種書寫將棒球轉化為一種集體記憶的保存技術。
而最特別的一位書寫者,則是巴特利特・吉亞馬提(A.
Bartlett Giamatti)。他是耶魯大學文學教授,同時也是大聯盟前總裁。他在1989年接任大聯盟工作才154天,卻突然去世前留下的短文《心中的綠茵》(The
Green Fields of the Mind〉,被公認為是棒球文學最動人的挽歌。那篇文章寫於賽季結束時,滿是秋天的顏色與失落的語調:「棒球會讓你心碎,因為它就是設計讓你心碎的」。這不只是對棒球的醒悟,也是對無常人生的醒悟。
這些詩與散文的共同特質,是它們拒絕快節奏、拒絕解釋勝負,選擇沉浸於感覺與記憶。它們不是寫給專家,而是寫給那些坐在球場最上層,看著最後一個出局數還捨不得離開,世界大賽隔天就殷切期待春天再臨的觀眾。
他們讓我們知道,棒球不僅是時間累積的記憶,而是在腦海中精釀的等待與想像。在懷舊與現實交錯的同一脈絡中,羅傑・卡恩(Roger
Kahn)的《夏日男孩們》(The
Boys of Summer)則以回憶錄形式,追訪當年布魯克林道奇隊的球員。榮耀散場後,他筆下的英雄在現實裡面對衰老困境,這種敘事不再停留於夢幻,而是把懷舊與現實並置,讓讀者直視青春不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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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懷舊與反神話
1970年代,美國棒球文學迎來了它最徹底的轉折點。這個轉折不是來自球場上的傳奇人物,而是來自一本日記體書寫——吉姆・鮑頓(Jim
Bouton)的《四壞球》(Ball
Four)。這本書徹底動搖了棒球的神聖神話。鮑頓不再把球員寫成英雄或道德典範,而是寫成一群在休息室裡抽菸、喝酒、泡妞、吃藥、抱怨薪水的「普通男人」。這種筆法既殘酷又滑稽,讓棒球第一次成為「辦公室文學」的一種,讓球迷意識到自己所崇拜的偶像,也和下班後在酒吧裡發牢騷的中產階級沒什麼不同。
《四壞球》挑戰了棒球文化長久以來的潛規則——那些在球員休息區裡不該說、不准寫、不容公開的內幕被全面曝光。它讓球迷既震驚又上癮:原來棒球世界比球賽本身更戲劇化。這本書引來大聯盟官方的憤怒,但同時卻深受讀者與文學評論界的擁抱。從此之後,棒球文學不再能單純維持「浪漫史詩」的假象。
與鮑頓揭露式的寫實相對照,八○年代又出現了另一股力量——懷舊的浪漫主義。威廉・金塞拉(W.
P. Kinsella)的《無鞋喬》(Shoeless
Joe)重建了棒球的神話場域。小說裡的愛荷華玉米田,不只是土地,而是一個能召喚死去球員回來比賽的夢境。這是一種文學上的集體儀式,把失落的美國精神再度召回。後來改編電影《夢幻成真》(Field
of Dreams)更把這種幻象推向了流行文化的核心,成為全美乃至全球棒球迷迄今仍共享的懷舊神話。
這兩股力量,一邊是鮑頓的無情寫實,一邊是金塞拉的詩意幻境,在1970到1990年代的棒球文學裡形成張力。棒球在文學中的形象不再單一,它既可能是凡人世界裡的荒謬與失敗,也可能是跨越死亡的神話庇護所。這種張力正反映了美國社會的雙重渴望:一方面希望看清現實,另一方面又渴望繼續做夢。
此外,艾瑞克・格林伯格的《讚頌者》,把紐約巨人隊傳奇投手克里斯蒂・馬修森(Christy
Mathewson)寫進一個猶太移民家族的敘事裡。對這個家庭而言,馬修森不僅是明星投手,更是美國夢與同化的象徵;他身上的純淨與高尚被塑造成一種宗教般的儀式,讓移民可以在讚頌中獲得歸屬感。這本小說的文學性質遠超過一般體育讀物,它把棒球場轉化為文化記憶與社會身份的舞台。有評論家甚至把它與《天生好手》、《無鞋喬》並列為三大棒球經典。《天生好手》是寓言悲劇,《無鞋喬》是夢境懷舊,而《讚頌者》則是歷史與族裔經驗的交織。它讓棒球不再只是美國精神的隱喻,而是具體映照了移民群體如何在陌生社會裡尋找尊嚴與認同。
第七章 數據、邊界與多元聲音
進入二十一世紀,棒球文學再一次改變敘事核心。這次,帶來轉折的不再是個別作家的筆,而是大數據。麥可・路易斯(Michael
Lewis)的《魔球》(Moneyball,
2003)成為分水嶺。球團總管比利.賓恩(Billy
Beane)與奧克蘭運動家的故事,讓棒球被重新解釋為一種市場與統計的遊戲。英雄不再是天賦異稟的自然產物,而是透過演算法篩選與組裝出來的結果。路易斯以財經報導的冷靜筆調,取代了過去棒球散文的浪漫語氣,卻意外寫出了一本改變棒球文化的經典。自此,數據革命不只是球場與商場策略,更進入了文學敘事。
之後,班・林德伯格(Ben
Lindbergh) 與山姆・米勒(Sam
Miller)的《唯一的規則是要有效》(The
Only Rule Is It Has to Work)乾脆把這種理論直接帶入現實。他們不再只是觀察者,而是親手經營一支在加州的獨立聯盟球隊,他們嘗試用統計方法挑選球員、設計戰術,卻最終發現人性與習慣的阻力難以用數據消解。這本書讀來既像田野報告,又像社會實驗,讓讀者看見理性思維與文化摩擦如何在球場上赤裸碰撞,而林德伯格後續的《MVP
製造機》(The
MVP Machine)亦是暢銷著作。
同樣將棒球轉化為管理學案例的,還有喬納・凱里(Jonah
Keri)的《額外的2%》(The
Extra 2%)。這本書以坦帕灣光芒隊的翻身故事為主線,描寫一群來自華爾街的經營者如何把一支長年墊底的小市場球隊,透過精算、策略與品牌重塑,轉化為季後賽常客。棒球在這裡已經不再是「浪漫的遊戲」,而是一門企業管理的學問。
然而,當代棒球文學並不僅限於數據與經營的語言。約翰・葛里森(John
Grisham)在2012年出版的《殘壘》(Calico
Joe),展現了另一種溫和而感傷的敘事方式。小說講述一位年輕新秀打者的崛起,以及因一次惡意投球而導致職涯斷裂,進而牽扯出父子間的怨恨與和解。不同於葛里森一貫的法律驚悚節奏《殘壘》以溫和而抒情的筆調描寫父子之間的裂痕、悔恨與和解,把棒球場當作一個映照家庭情感與道德選擇的舞台。與《魔球》的冷靜計算形成鮮明對比,這本書提醒人們:棒球仍然是一個充滿情感與道德重量的場域。
在更廣的文化層面上,查德・哈巴赫(Chad
Harbach)的《守備的藝術》(The
Art of Fielding)則把棒球帶進了心理小說與學院小說的領域。故事圍繞一名天才游擊手的失誤與信心危機,並透過校園內多個角色的愛情、友情與身份探索,揭示了棒球如何成為內在矛盾與欲望的折射。這部小說不關心數據,也不追求懷舊,而是把「失誤」作為人生寓言,書寫年輕人如何在期望與自我懷疑之間掙扎。它標誌著棒球小說進入21世紀的新階段,不再只是關於場上的勝負,而是心理與身份的戰場,呼應著新世代對自我追尋的渴望。
女性與邊緣聲音也開始進入這個文學版圖。艾蜜莉・尼曼斯的《仙人掌聯盟》(The
Cactus League)放棄了明星球員的聚光燈,改寫春訓這段邊陲時光,描繪替補選手、教練、地產商、媒體與球迷交織的群像。這種多聲部敘事把棒球寫成社會縮影,也讓文學視角從本壘板移開,轉向場邊、看台與生活的縫隙。這是女性作家對男性主導的棒球文學傳統的一次突破。
詩歌同樣注入了新的能量。非裔詩人尤瑟夫・科穆尼亞卡(Yusef
Komunyakaa)在《榮耀》(Glory)詩中,把棒球場寫成一座神殿:「在無神之城裡,我們是棕色皮膚的神祇」。在現實裡非裔往往被排斥、被貶抑,但在運動場上卻能成為「無神之城的神祇」。這句話延續了從黑人聯盟到傑基・羅賓森的歷史脈絡,用語言為尊嚴立碑,也為抵抗留下文學的見證。
因此,二十一世紀的棒球文學展現了前所未有的多樣性。一方面,它是大數據統計學與資本市場的案例研究;另一方面,它又是家庭與記憶的容器,是邊緣聲音的擴音器,是詩人筆下的神話再造。棒球在文學裡已經不再只是比賽的隱喻,而是整個社會力量、身份與價值澎湃爭鳴的百花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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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結語:棒球,還能繼續書寫嗎?
有人說,棒球太慢了,不適合這個節奏急促的世代;有人說,資料統計與數據分析讓球場變得像會議室,不再浪漫;也有人說,當抖音的影片只有15秒,還有誰願意花三個小時看一場0比0的延長賽?
但或許正因如此,棒球才變得更需要文學。
因為文學不趕時間,它從來就不是為了「快」。文學是為了那些緩慢的東西而存在:期待、沉默、失望、回憶。棒球曾經也是。
棒球不只是比賽,它是一種觀看、等待、紀錄的藝術。這個運動給了我們一整個辭庫:三振、再見全壘打、盜壘、雙殺、救援成功——這些字眼彷彿來自某種編年史,也像我們生命中反覆出現的情節。失誤不會重來,機會總有下一局。
從十九世紀查德威克式的記者筆法,到拉德納的冷嘲熱諷;從馬拉默德的寓言悲劇,到安傑爾的光影散文;從羅賓森的沉默抗爭,到科穆尼亞卡的憤怒詩篇;從無鞋喬的夢幻玉米田,到《守備的藝術》裡主角心魔的內在賽局——棒球文學書寫的不只是比賽,而是一個國家的靈魂。
棒球場是一種劇場,也是記憶的容器。當代美國或許正在分裂,但看台上仍坐著那些相信九局可以逆轉、相信最後一球會改變一切的人。他們在喝啤酒、戴著球帽、記錄著每一球。他們還在等。
這個時代也許已經變了,但棒球仍在。只要還有人在書寫,故事就還沒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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