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2018

遠見華人精英論壇:<三百九十六分鐘的堅持>

「明年再見,溫布敦,對不起我把比賽時刻表搞砸了。」
美國選手約翰.伊斯納(John Isner)在溫布敦四強賽輸給南非選手凱文.安德森(Kevin Anderson)之後,在推特留下這段詼諧的道別。這場歷時六小時又三十六分鐘的對決,是溫布敦史上第二長的紀錄,兩個人廝殺到第五盤26:24的局數,讓另一場眾所矚目的四強比賽需要打到一半中止,延到隔天再戰。
從數據上來看,雙方總共得到五百六十九分,伊斯納靠發球多拿到一些分數,不過卻多了三十五個非迫性失誤,種下最後輸球的原因。而另外一個有趣的數字,則是雙方在這場比賽裡移動的距離。
總共超過九公里。安德森跑了四點四公里,伊斯納更將近四點八公里。換句話說,那是幾乎完全用極力衝刺速度跑的五千公尺,難怪伊斯納在賽後說「當腎上腺素從體內消失,感覺真是糟透了」,不管是破掉的右腳水泡,或是左邊腳踝的劇烈疼痛都一股腦地跑進頭腦裡,如此的輸球滋味真不好受。
對於伊斯納來說,溫布敦是個蠻特別的地方。近幾年到溫布敦球場參觀的遊客都會知道,他跟法國的馬赫特(Nicolas Mahut)十一小時又五分鐘的一百八十三局對決,那場八年前史詩般的戰役,讓原本只在邊陲的18號球場掛上紀念的牌匾,變成遊客照像留念的重點。
不管是六小時半還是十一個小時,網球選手的耐力幾乎是職業運動裡難度最高的挑戰。光是從跑動的距離來說,棒球員在比賽裡的跑步距離可能比不上大部份都市上班族的通勤,美式足球大約每場比賽跑兩公里,籃球選手如果打滿整場比賽沒有替補(很少的情況)也不容易超過四公里,這些職業運動都比不上網球。足球比賽選手平均要跑十一公里,不過比賽日的間隔比網球多出很多,試想在大滿貫賽事裡,就算只參加一項比賽,隔天或最多休息一天就要再度上場,又不像其他團隊運動累了可以換人,實在是對意志力與耐心極大的考驗。
而那就是好球員與偉大球員之間的距離。
許多人認為,在排名前一百名的網球選手之間,身體條件跟技術的差距其實並不明顯,心理素質才是勝敗的關鍵。就從跑動距離數據來看,通常比賽裡跑越多的選手越容易輸球(數據分析師Jeff Sackmann研究指出在每個得分點,跑比較遠的那個人有56%的機會輸),這個部分蠻容易想像的,畢竟讓對手疲於奔命地來回追求是球場制勝的策略;不過,在每場比賽裡,雙方選手的跑動距離,平均只有5.5%的差距──換句話說,要讓別人追球追到累,自己也少不得跑,到最後,還是要看誰的耐心跟意志力比較強。
同樣的道理,在其他各式競爭也蠻適用的,面對勢均力敵的對手,通常沒有勝利的捷徑。不管中間是如何來回拉鋸,唯有咬著牙比別人多撐一點,堅持到第三百九十六分鐘,才能夠贏得最後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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