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2019

蘋果日報名采專欄:<愛在籃球場說謊的傢伙>

喜歡籃球比賽的人,對這個畫面一定不陌生:當球被碰出界外時,兩隊球員都在第一時間指向自方籃框,對裁判暗示最後摸到球的是對手,球權應該是自己的。倘若裁判最後將球判給對方,接下來就要做出雙手抱頭不敢置信的模樣。

同樣情況不僅發生在正式比賽,大家平常打球也都一定經常因為這件事情吵架。像我每星期有兩天在基督教堂附設球場打籃球,每當遇到明明是對手把球搞出界卻硬不承認,我都會想怎麼有人會敢在這種地方說謊啊,這不就跟在警察局門口搶劫一樣嗎?

結果上個月亞利桑那州大的研究團隊,對此現象在科學期刊《Science Advances》發表了非常有趣的解釋。他們以人類反應時間當做主題,將實驗對象分成兩人一組,當指示燈亮起時,兩個人需要立刻按下對方手上的感應器,然後再依本身判斷回答究竟是誰先完成按鈕動作。儘管在實驗之前他們已經清楚說明這並非競賽,仍然有超過三分之二的人說是自己先按鈕的,就算用機器取代第二個人結果也是一樣。

依照實驗結果,人們在「感覺完成」跟「實際完成」動作之間,平均有五十毫秒差距。換句話說,同時碰到球的兩個人,都可能因此覺得自己比對方快一點點,於是就吵架了。而且五十毫秒是平均值,一部分人感知與動作時間差更大,所以有些經常耍賴的慣犯並非不誠實,只是頭腦太快動作卻太慢而已。

研究團隊做了很有哲學意味的結論──有時候,人們對同樣事件截然不同的想法不一定是說謊,因為他們表達的是自己真實體驗。在日常生活裡,類似這五十毫秒的差距隨處可見,光是網路上那幾張照片裡的毛衣跟球鞋,每個人看到顏色就都不一樣。

那些我們自己覺得想法正確到不行的社會議題應該也不例外,從成長到社會化過程裡,種種經歷堆積成現在的我們,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不管在保守與進步,疏離與包容,還是安定與冒險之間,與其把所有差異都當作是非題,或許大家應該更尊重別人想法,試著了解別人眼裡的事實,然後,用對話代替憤怒。

畢竟,那個把球碰出界外又厚臉皮不承認的傢伙,有時候其實是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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