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2008

中時浮世繪: <綠卡不綠 美夢不美>

 
原題:白色綠卡(真是完全不負責任隨便亂下的題目,還好編輯大人沒有採用),載於2007.02.04中時浮世繪.



美國是一個很在乎程序的國家,不過在綠卡申請這件事情上面,已經到了莫名其妙的程度。

外國人歸化美國籍,一定會先經過綠卡這一個步驟。這張已經改版多次不再是綠色的卡片,代表申請人獲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也就是不需要簽證就可以待在美國境內。有一些國家對美國綠卡持有人有一些免簽證的優待,除此之外,綠卡持有人沒有投票權,沒有領取社會福利金的資格,其實是沒有甚麼公民權利的。不過對於懷抱美國夢的人來說,拿到綠卡,還是完成夢想的一個重大里程碑。

得到綠卡的幾大途徑,分別是投資,依親,工作,結婚,以及政治庇護。

政治庇護聽起來複雜,卻是得到綠卡的捷徑。許多律師樓都有法輪功的教戰守則,因為只要熟記法輪大法,在移民法庭上陳述令法官動容的故事,就很有可能經過政治庇護而得到居留權。很可惜台灣政府沒有壓迫法輪功,也沒有一胎化政策,所以這條路行不通。對於成年人來說,依親也是ㄧ條很漫長的路。親屬移民的排期,如果是要歸依父母親,目前移民局在處理的案子是1999年1月以前申請的。而像是馬英九先生的情況,歸依兄弟姊妹的類型,當年只要等待幾個月,現在的排期卻是長達十一年。

所以對沒有一百萬美金去辦投資移民,或是神明保佑抽籤抽到綠卡的正常人來說,要在美國長期生活,只剩下工作跟結婚兩個辦法。如果跟美國公民相愛,結婚,那麼申請綠卡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不過當中仍然有許多不合人性的規定,像是如果讓未婚妻申請簽證到美國,需要在九十天以內結婚,就已經管到人家家務事了吧。

可是最荒謬的還是工作性質的綠卡。以留學生來說,經過運氣加上努力,拿到為數不多的工作簽證以後,如果雇主願意,就可以開始綠卡的申請。整個程序從一張勞工紙開始,首先,申請人的公司需要對勞工部證明,這份工作沒有美國公民能夠跟願意做。公司要在報紙上登求職廣告,內容以儘量讓其他求職者不感興趣為上策。如果收到一些履歷,就在上面挑些毛病,反正這份工作是非你不可。其實勞工部也心知肚明這都只是表面文章而已,這個世界上哪有一定要誰來做的工作,可是面對排山倒海的申請表,他們還是認真地審核著。

拿到勞工紙以後,公司需要送出替外國勞工辦理移民的表格,然後要替申請人辦身分的轉換。其實仔細想想是申請同一件事情吧,可是還是要兩份申請文件,然後各自要掉進無止盡的排隊宇宙裡。雖然在拿到勞工紙以後,其實絕大多數的申請都不會在後面這幾關遭到拒絕,目前也沒有名額的限制,可是在排隊宇宙裡等著被蓋橡皮圖章的人,生命就這樣ㄧ年兩年地被蹉跎下去。

許多朋友在九一一之前申請綠卡的案子,過了五六年現在還在痴痴地等。也有單身的朋友等到綠卡以後,才發現如果跟非美國公民結婚,眷屬竟然不能合法居留美國的可怕規定。不過,拿到綠卡之後,很多事情還是簡單許多。像是在終於拿到綠卡的那天,我走進老闆的辦公室道別,說我要開始找新的工作了。

結果第二天早上,薪水就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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